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自治区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为切实强化和规范自治区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2018年将对自治区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进行复核评价。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一)2016年以前(含2016年)获认定的自治区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名单详见附件1)。
(二)已获得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的企业不需参加此次评价,应参加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的复核评价。
二、评价材料
自治区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复核评价按《2018年自治区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评价材料》(编写提纲)(附件2)的要求认真编写。
三、评价程序
(一)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对企业上报的评价材料进行初审后推荐上报。
(二)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对上报的复核评价材料等进行核查并形成评价报告。
(三)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会同自治区财政厅对评价结果进行确认和公布。
四、数据的采集范围
此次评价主要是了解企业2017年度的创新情况,因此评价表中的数据采集范围是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
五、报送程序及时间
请参加评价的自治区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于2018年5月10日起登录广西工业创新管理系统(www.gxgycx.com)“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和年度评价”栏目报送评价材料,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20日。
六、注意事项
(一)自治区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如发生更名、重组等重大调整的,应在提交评价材料时一并提交申请更名正式文件并说明理由。
(二)大型企业集团将下属企业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进行合并填报。
(三)材料中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委指导企业认真填报评价材料,并做好初审工作。
联系人及电话:阮海琼 0771-8095279。
附件:1.2018年复核评价的自治区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名单
2.2018年自治区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复核评价材料(编写提纲)
3.自治区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复核评价指标体系及说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5月2日
为切实强化和规范自治区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2018年将对自治区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进行复核评价。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一)2016年以前(含2016年)获认定的自治区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名单详见附件1)。
(二)已获得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的企业不需参加此次评价,应参加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的复核评价。
二、评价材料
自治区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复核评价按《2018年自治区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评价材料》(编写提纲)(附件2)的要求认真编写。
三、评价程序
(一)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对企业上报的评价材料进行初审后推荐上报。
(二)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对上报的复核评价材料等进行核查并形成评价报告。
(三)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会同自治区财政厅对评价结果进行确认和公布。
四、数据的采集范围
此次评价主要是了解企业2017年度的创新情况,因此评价表中的数据采集范围是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
五、报送程序及时间
请参加评价的自治区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于2018年5月10日起登录广西工业创新管理系统(www.gxgycx.com)“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和年度评价”栏目报送评价材料,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20日。
六、注意事项
(一)自治区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如发生更名、重组等重大调整的,应在提交评价材料时一并提交申请更名正式文件并说明理由。
(二)大型企业集团将下属企业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进行合并填报。
(三)材料中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委指导企业认真填报评价材料,并做好初审工作。
联系人及电话:阮海琼 0771-8095279。
附件:1.2018年复核评价的自治区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名单
2.2018年自治区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复核评价材料(编写提纲)
3.自治区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复核评价指标体系及说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