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企业:
为推动企业创新平台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级研发中心管理办法》(桂政办发〔2012〕249号)有关规定,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厅、发展改革委组织专家对申报自治区级研发中心认定的企业进行评审,经审核,认定广西中医药大学制药厂等16家企业研发中心为自治区级研发中心,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新认定的研发中心要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级研发中心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中心的建设和管理。
附件:2015年新认定广西壮族自治区级研发中心名单
为推动企业创新平台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级研发中心管理办法》(桂政办发〔2012〕249号)有关规定,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厅、发展改革委组织专家对申报自治区级研发中心认定的企业进行评审,经审核,认定广西中医药大学制药厂等16家企业研发中心为自治区级研发中心,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新认定的研发中心要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级研发中心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中心的建设和管理。
附件:2015年新认定广西壮族自治区级研发中心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
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科学技术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