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自治区级研发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政务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5-08-07

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委,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完善创新平台建设,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高企业新产品新技术研发水平,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级研发中心管理办法》(桂政办发〔2012〕249号)的要求,现决定组织开展2015年自治区级研发中心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企业应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级研发中心管理办法》第六条的有关规定(附件1),并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级研发中心认定申请材料》(附件2)。

    二、企业向所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委提出认定申请,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对企业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行文上报推荐企业名单。
   
    三、8月10日起请登录“广西新产品推介和交易平台”(http://gxind.com/),进入广西工业创新管理系统“研发中心申报认定和年度评价”栏目进行申报,待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初审通过后,企业下载系统自动生成的PDF文档并打印,加盖单位公章后将纸质材料1份送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科技处。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4日,过期不予受理。

    四、请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委指导企业认真填报申报材料,做好组织推荐工作。

联系人及电话:阮海琼,0771-8095279
电子信箱:gxjw537@126.com
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13号工信大厦602室
 
附件:1.申请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2.广西壮族自治区级研发中心认定申请材料
      3.广西壮族自治区级研发中心认定评价指标体系及说明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5年8月7日
责任编辑:阮海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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