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工信科技〔2012〕910号
各市工信委,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广西创新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桂发〔2012〕21号)及配套文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建设100家自治区级研发中心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248号)的精神,切实加强自治区级研发中心的认定、评价、管理工作,全面了解自治区级研发中心建设情况,总结经验,为未来的科学决策提供依据,我委定于12月开展自治区级研发中心创新能力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100家自治区级研发中心重点培育企业,具体名单可参见《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建设100家自治区级研发中心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248号)。
二、请各市工信委督促企业根据《自治区级研发中心创新能力评估指南》的要求填报《自治区级研发中心创新能力评估调研表》和《自治区级研发中心创新能力发展情况工作总结》(详见附件),并于2012年12月28日前提交上述材料。(注:如果填报单位亦属于广西千亿元产业研发中心的,请填报《广西千亿元产业研发中心创新及产业带动能力评估指南》)。
三、上报材料一式三份,需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同时,请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罗志高:0771-8095279,18076578959
电子信箱:cjzx_2012@163.com
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13号自治区工信委大厦602室
邮编:530023
附件:1.《自治区级研发中心创新能力评估指南》
2.《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建设100家自治区级研发中心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2年12月5日